第02版:综合新闻

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创新驱动推进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之四

凡县域内的工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12万元,新建企业当年投产并在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工业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按其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度同比增幅不足15%、15%以上、40%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首次达到5亿元的,按其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度同比增幅不足15%、15%以上、40%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首次达到10亿元的,按其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度同比增幅不足15%、15%以上、40%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首次达到20亿元的,按其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度增幅不足15%、15%以上、40%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400万元、60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均以企业的纳税申报为准。

1.受理范围

县域内各类正常生产经营的工业企业。

2.申报时间

每年12月纳税申报之后。

3.责任单位

县经信局经济运行科。

4.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申报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经税务部门佐证的当年度及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其他

咨询电话:

0570-6523856

政策生效时间:

2020年5月18日

2021-07-28 政策解读 7 7 今日开化 content_140603.html 1 3 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