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限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且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交警将重点针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展查处,对于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