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阮涵彦等
请求辞去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5月29日龙游县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和阮涵彦、方烨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职报告,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阮涵彦、方烨辞去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