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211名,实有代表211名。大会闭会期间,4名代表因工作调动离开龙游,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8名代表因工作调整辞去代表职务,1名代表因个人原因辞去代表职务,其代表资格终止,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198名,缺额13名。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同意,决定补选9名龙游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确定2021年1月13日为选举日。补选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持,补选工作的具体事务,由选区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