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行政诉讼将实行集中管辖

本报讯(见习记者 何群飞 实习生 姜蕾) 4月8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完善方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衢州市完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优化行政案件管辖范围,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对衢州市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模式进行完善。为此,该院印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的实施方案》。方案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由柯城区人民法院、龙游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原告享有正当事由下的管辖选择权。

据悉,完善集中管辖后,柯城区人民法院将管辖龙游县、江山市、常山县、开化县行政区划内及衢州市级行政机关(包括衢州市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与衢州市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龙游县人民法院将管辖柯城区、衢江区行政区划内的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案件仍由各辖区内的基层法院负责审查。

完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是完善行政审判体制机制的关键环节,也是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有更多获得感的必然选择。下一步,全市两级法院将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继续深化行政诉讼管辖改革,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1-04-14 14 14 今日龙游 content_109382.html 1 3 行政诉讼将实行集中管辖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