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其中基本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职业年金由省级社保经办机构从参保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列支。前期,我县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的职业年金暂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垫付。
2021年5月份起,我省职业年金发放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之前已按政策规定进行了新老待遇办法对比计发的退休人员,已确定了职业年金待遇额度,职业年金待遇将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垫付调整为职业年金基金支付。
待遇发放模式调整后将继续保持“三个一致”:
一是金额一致。从5月份起,退休人员每月将收到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两笔待遇,两笔待遇之和与原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金额一致。
二是发放时间一致。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发放时间一致:均为每月8日上午9点,遇周末提前至8号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上午9点,遇国庆、春节等长假,待遇发放时间另行通知单位。两笔待遇的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为准,略有先后。
三是发放银行账户一致。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不变,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统一发放至原银行账户。若今后退休人员更换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银行账户,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也将同步发放至更换后的银行账户。
如退休人员没及时领取到职业年金或基本养老金,可通过单位或直接与县社保中心联系。确系发放不成功的,县社保中心将主动联系相关人员所在单位,通知单位修改银行账号,并及时进行二次发放,确保发放成功。
暂按老办法预发养老保险待遇的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将继续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发放待遇,待下一步新老办法对比核定待遇后,再实行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分开发放。
如有疑问需要咨询,可与参保单位沟通,也可与县社保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70-7025690。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