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新闻

一男子“大闹法庭”被处罚款

本报讯 (通讯员 欣闻) 近日,我县一男子因公然撕毁法律文书、拒不配合法院安检、造成安保人员受伤,被处罚款2万元。

原来,夏某是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被告。他和原告张某合伙共同承包了一项古建筑修缮项目,但因利润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张某将夏某诉至县法院小南海法庭。县法院将电子诉讼文书送达后,夏某表示要去领取诉讼文书纸质材料,并签收了文书,填写了送达地址确认书。但当文书送达后,夏某却借口称:送达的诉讼文书纸质材料与其预期数量不符,拒绝将送达回证及送达地址确认书交还,还公然撕毁。承办法官对夏某进行警告,告知其撕毁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但夏某却情绪异常激动。第二天,夏某来法院拟提交诉讼材料,未经安检就强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还使用手机拍摄。安保人员上前制止时,夏某激烈反抗,导致其手指和脚踝受伤。见状,现场法警依法对夏某采取了约束性控制措施。

后经训诫,夏某认识到错误,并作出书面检讨。因夏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的违法行为,鉴于其能认真悔过,县法院依法从轻对其作出了罚款2万元的处罚。

2022-01-14 14 14 今日龙游 content_194095.html 1 3 一男子“大闹法庭”被处罚款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