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我为县监委副主任,现履职承诺如下:
一、勤学善思,不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法律法规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监察法》等业务知识贯通融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思路、推动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能力,不断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不断巩固发展我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公正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严格依法依规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三、求真务实,全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我将倍加珍惜党和人民给予的信任,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谆谆教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全力协助好监委主任开展工作,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尽心尽力抓好分管工作。
四、德廉并重,始终树立自身良好形象。身为一名执纪监督者,带头发扬勤政廉洁、艰苦创业的优良传统,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三个始终”要求,立身持正,秉公办事,知行合一,时时处处展现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承诺人: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