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应建平 潘寅辉) 近日,县林业水利局、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印发了《龙游县“林业碳汇共富贷”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激活县域范围内的生态资源产业,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在“双碳”目标实现中的作用。
据悉,该《办法》通过绿色金融产品服务创新,依托林业碳汇交易机制,以合法、可持续的林业碳汇价值为授信依据,确定专属的授信额度和优惠利率,发放用于在林业碳汇开发、经营、收储和交易等用途的贷款。
“林业碳汇共富贷”贷款对象为持有林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权属清晰,依法拥有碳汇预期价值收益权的农户、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农场)或其他经济组织等;购置林业碳汇等其他涉及林业碳汇或林地开发、经营、收储和交易的相关主体等。
此外,该《办法》在解决林业碳汇价值难以界定问题上,制定了以“普惠金融价值简易估价、国家核准自愿减排量CCER项目和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金融价值评估为核心的林业碳汇金融价值简易评估方法,合理解决森林碳汇金融价值估价难题,提高信贷产品的实际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