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修敏) 近日,龙游县山水应急救援队由县民政局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审核,认为该队具备法人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县山水应急救援队成立后,将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