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顺) 根据县委部署,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于近日全部完成,4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8家部门和32家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能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未将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县委“小县大城”等决策贯彻落实不深;有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不够,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照规定经相关部门会审即先行实施的情况;有的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重大事项事后才提交班子会议讨论,或以村两委会讨论代替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情况。
反馈强调,各被巡察党组织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把解决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努力达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的效果,高质量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反馈要求,要把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推动清单化管理、销号式推进,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委巡察机构要持续深化“重大巡视问题清单”管控,完善主动发现、问题监督、综合分析、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和建章立制的工作闭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