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2023年7月27日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益敏为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应红峰为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任命:
徐政建为龙游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
袁旭辉为龙游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王开锋的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劳志平的龙游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陈建生的龙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
方金元的龙游县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祝帅的龙游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朱秀梁的龙游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龙游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洪的龙游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