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7日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李昱因工作岗位变动提出的辞职报告,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昱辞去龙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