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任命我为县司法局局长,在任职期间,我一定会依法履行职责,努力做到:
一、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筑牢履职尽责信念基础,强化法律专业素养,提升局党组班子凝聚力、执行力,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监督。充分发挥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法律智库、法律顾问作用,加固依法决策的法治防线,切实增强政府部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在全县营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氛围。
三、求真务实,勇于担当作为。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推进法治龙游、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增强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三项制度”全覆盖,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努力构建普惠均等、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四、廉洁从政,树立良好形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始终保持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态势,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
承诺人: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