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2024年9月 日龙游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
江虹为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淑娟为龙游县人民法院溪口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洪俊杰的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祝丽燕的龙游县人民法院溪口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淑娟的龙游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桂花的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