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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部门查获2起海洋非法倾废案件

涉案船舶管理方共被罚款14万元

本报讯(通讯员 吴陈杰 记者 俞怡至)近日,舟山海警局办结2起海洋非法倾废案件,涉案船舶管理方共被罚款14万元。

3月12日,舟山海警局对我区某水下工程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所属的2艘施工船舶存在非法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嫌疑。经海警执法员进一步调查确认,这2艘施工船舶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分别在小蚂蚁岛海域、小交杯山海域倾倒废弃物1400方、1200方。涉案船舶管理方对违法倾废行为供认不讳。5月12日,舟山海警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对船舶管理方作出2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立即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据了解,4月20日,中国海警局联合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启动为期7个月的“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下步,舟山海警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等违法行为,坚决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2021-05-17 涉案船舶管理方共被罚款14万元 8 8 今日普陀 content_118153.html 1 3 海警部门查获2起海洋非法倾废案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