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车辆驾驶员和行人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
本报讯(记者 杨叶梅)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今日起,启用普陀东港海华路与金城街路口、海华路与中昌街路口两处交通信号灯。
“启用后的路口信号灯能够更加适应交通变化,提高通行效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信号指示通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