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小学
与第一监护人同户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衢江区;
2.第一监护人持有衢江区自有产权住宅;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实际居住在衢江区。
02 初中
与第一监护人同户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3.持有《浙江省居住证》(2020年4月30日前取得)实际居住在衢江区;
4.具有衢江区小学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