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方林) 近日,笔者了解到,衢江区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调整到位,本次调整生活困难补助费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163人,补发及调整金额预计11月中旬发放到位。
其中,国有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后,凡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25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705元;抗战时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21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8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其生前供养的父母、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65元。国有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85元,人均月增资60元。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其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110元调高到11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