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教育

录取办法

01 公办中小学

1.划片入学:学区房户生(学区内儿童少年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家庭自有产权住宅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的;要求报名房产小学6年、初中3年内未安排有就读对象,报名对象与已就读者属同一监护人除外)、学区户籍生(户籍出生申报即在学校学区内)、城中村改造拆迁户子女、下山出库脱贫户子女按划定学区入学。

2.随机派号(初中):在衢江区第一小学、衢江区第二小学、衢江区实验小学读满6年和云溪户籍小学毕业生,随机派号到衢江区第一初级中学和衢江区实验中学就读。

3.政策保障: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外籍人员的子女入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营商企业高管子女等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

4.统筹安排:

(1)自有产权住宅生:指户籍地址与报名房产地址不一学生。按衢江户籍——持有实际居住衢江的《浙江省居住证》和柯城户籍——未办居住证的批次顺序统筹安排,同一批次按取得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

(2)祖辈房产生:指房产为就读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符合划片要求,并且要求房产所有人、第一监护人、就读者三者户籍一直在同一户口本。按购房先后顺序(排序方法同自有产权住宅生)统筹录取。

(3)中途落户生:指户籍中途迁入学区且与第一监护人同户。按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录取。

(4)未办理缓学手续的超龄儿童(小学),统筹安排。

(5)务工经商生:指第一监护人具有有效积分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实际居住在衢江区内;B.衢江区域内企业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缴纳社保分数区外人员不少于6分、区内人员不少于12分,或有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且有与执照核准的经营地点、经营范围相符的经营实体。按积分高低顺序统筹录取。

(6)其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实际居住在衢江区人员;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手续;仅有衢江小学学籍需就读初中的。

02 民办学校

凡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可最多自主填报小学2个、初中3个民办学校志愿,根据自己的选择明确第一志愿至第二或三志愿。当实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部录取;当实际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派号录取。派号时间与办法见近期“衢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即将推出的微信。

2021-05-18 16 16 今日衢江 content_118895.html 1 3 录取办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