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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衢江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道路行驶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与日俱增,成为了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2年5月1日起,柯城区、衢江区、常山县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将不能上道路行驶。

衢州市在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集中登记给柯城区、衢江区、常山县超标电动车办理的临时通行号牌,使用期为五年,这类号牌的电动车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即2022年5月1日起不能上道路行驶。

浙江省老版国标车号牌、浙江省新版国标车号牌、目前正在使用的数字化号牌,这些号牌的电动自行车都可以继续上道路行驶。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衢州市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柯城区、衢江区、常山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于2022年5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涉及30万辆超标电动车。龙游县、江山市和开化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于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超期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被查,按照《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

需要淘汰置换的备案非标电动车的市民只需带上本人身份证,前往淘汰回收点办理。

2022-03-04 16 16 今日衢江 content_291483.html 1 3 5月1日起衢江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道路行驶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