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叶建康)10月21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衢州市市区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胡水木、周松祥参加。
代表们先后来到小刀电动车上牌服务点、振兴中路1巷、东迹大道与滨港路路口,现场检查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充电管理、路面秩序等相关情况。
座谈会上,区市场监管局汇报了电动自行车源头销售管理和维修行业管理情况;区交警大队汇报了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执法管理情况和路面秩序管理情况,区消防大队汇报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防火工作情况。
代表们充分肯定了相关部门实现全区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社会面基本清零所付出的努力,并就电动自行车综合改革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表示,《衢州市市区电动车自行车管理规定》是全省首部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自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管理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代表们认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是一项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出行安全的重要工作。接下来,相关部门要重视调查研究,对车辆做到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确保工作有的放矢;要压实责任,持续发力,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执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充电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不断推进综合整治工作;要聚焦群众需求,优化车辆上牌、登记等各类服务模式,加大车辆配套改革及设施建设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