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未按规范维保电梯 罚1.2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 韩正 童灵芳)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在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某公司小区电梯底坑内有一根靠墙放置的灯管,执法人员随即查阅该电梯最近的纸质定期维护表,显示该电梯的保养项目1-31项均勾选正常,但客户确认栏无人员签字。

经查,该公司维保人员在对该电梯开展维保前未设立警示围栏,在维保过程中维保人员未佩戴安全帽,维保全程未见对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和电梯底坑进行维保,但纸质定期维护表显示上述项目均勾选了已保养。该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做出了罚款1.2万元的处罚决定。

电梯关乎群众生命安全,电梯维保公司不能让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而应该切切实实的履行其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将继续严查虚假维保违法行为,保障公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

2023-11-14 16 16 今日衢江 content_402976.html 1 3 未按规范维保电梯 罚1.2万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