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衢江区开出首张“生鲜灯”禁令罚单

本报讯 (通讯员 吴明良) 近日,衢江区某生鲜超市因使用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的照明设施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被衢江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改正并给与警告的行政处罚。这是衢江区开出的全区首张“生鲜灯”禁令罚单。

12月4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大中型商超使用生鲜灯情况开展检查时发现,某生鲜超市的肉类交易区上方一排悬挂着的灯具中,有两盏泛着红光的照明灯在红色灯罩衬托下格外醒目。猪肉在红色灯光的照耀下显得色泽红润,无法看清真实颜色,极易误导消费者选购时的感官认知。

今年12月1日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超市管理员立刻拆除违规生鲜灯,并对其使用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照明设施的违法行为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

新规公布以来,区市场监管局曾多次对辖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生鲜门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存在的“生鲜灯”问题;同时发布《衢江区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生鲜灯”整治告知书》,指导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拆除不规范的照明设备,更换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

接下来,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关注食用农产品销售经营主体,将“生鲜灯”纳入常态化管理,督促经营者按要求更换灯具,对拒不改正或打“擦边球”观望的经营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3-12-08 16 16 今日衢江 content_410641.html 1 3 衢江区开出首张“生鲜灯”禁令罚单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