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综合

区妇幼保健院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

本报讯 (通讯员 毛慧颖)近日,省委、省政府公布了新一轮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区妇幼保健院光荣上榜,成功创建“浙江省文明单位”。

区妇幼保健院始终秉承“以人为本,患者与服务对象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坚持党建引领,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聚焦强管理、重质量、扩业务、提服务、促学科、育人才等重点工作,筑牢文明实践主阵地,持续擦亮“关爱女性 呵护新生”党建品牌、“医路童行 育健未来”儿童友好服务品牌,切实打通服务妇女儿童的“最后一公里”。

“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是对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与激励。”区妇幼保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将以此为契机,扎实推进“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让文明之花开遍医院每个角落,彰显省级文明单位的责任担当,共绘衢江妇幼保健事业发展新蓝图。

2024-04-12 16 16 今日衢江 content_445521.html 1 3 区妇幼保健院获评“浙江省文明单位”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