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方林) 据了解,衢江区企业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已上调,本次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134人,补发及调整金额预计4月中上旬发放到位。
国有企业离休人员死亡后,凡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至每人每月3270元;抗战时间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至每人每月275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其生前供养的父母、配偶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至每人每月2495元。国有企业职工(含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400元,人均月增资45元。计划外长期临时工其生活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320元提高到13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