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梓嫣 通讯员 陈家元)“鉴别水性漆涂装过程中产生的漆渣、漆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费用高,而且现在鉴别机构多,我们也不知道怎么选择。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我们终于找到了一家符合要求的机构,太好了。”近日,与由生态环境部推荐的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机构达成合作协议后,县泊璟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2016年8月以后,水性漆漆渣就不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内了,而我县经过多年的源头替代,木玩生产企业在喷漆、滚漆等涂装过程中水性漆使用占比高达90%以上,对于水性漆涂装过程中产生的漆渣、漆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也一直困扰着管理部门和行业企业。”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妥善破解管理症结,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我县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性漆使用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明确告知水性漆生产及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水性漆漆渣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并通过专题培训、行业宣贯、行业整治等形式进一步明确要求、凝聚共识。
与此同时,为了减轻小微企业鉴别成本,我县一方面专门召开会议,鼓励、引导水性漆生产商、经销商采用组团鉴别的方式同有资质的鉴别机构谈判、议价,降低鉴别费用;另一方面同有意愿参与鉴别的第三方机构沟通、交流鉴别流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尽可能降低价格,实现互利共赢。目前,已有17家水性漆生产商、经销商采用组团鉴别的方式,分别委托2家鉴别机构开展鉴定,每家企业鉴别费用降低至6.5~8万元,比首家减少了70%左右,极大地减轻了企业负担。
针对全县使用水性漆的企业多及水性漆品牌杂的问题,我县创新监管方式,落实源头管控制度,印发了《关于要求开展水性漆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水性漆生产商、经销商统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后,鉴别报告结论可以作为水性漆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依据。同时,对已通过鉴别的企业及所属水性漆品牌实行备案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定期公示发布,及时提供给监管部门和行业企业,落实差异化固体废物监管措施,全面减轻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管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