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海宁市政府接连出台两个有关农村公路和乡村道路的补助政策:《海宁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实施办法(试行)》《海宁市通组道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该市乡村振兴的道路保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海宁市曾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实施意见,即《海宁市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实施意见(2013-2017)》。在此政策推动下,海宁市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加力,确保了“四好农村路”建设持续保持良好态势。2018年,海宁市被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授予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随着旧政策的到期,以及全社会对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期望和需求加大,急需对农村公路建设出台新的补助政策,以鼓励镇(街道)的建设积极性。另外,海宁市原《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自2010年实施以来,随着原材料、人工成本的大幅增长,补助标准已与当前的建设环境不相适应,亟需补充完善。在此基础上,《海宁市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实施办法(试行)》应运而生。
新政策明确对农村公路的新改建和大中修分别进行补助:凡县道的新改建与大中修由市财政负担,乡道、村道新改建项目由市财政按建安费的70%进行补助;乡道、村道的大中修工程由市财政按建安费的50%进行补助,比原政策提升了约20%的补助力度。为鼓励工程质量建设,凡竣工验收评为优良工程的项目,市财政按应补金额的110%补助,评为合格工程的按应补金额的95%补助,凡不合格的项目,不予补助。
而另一文件《海宁市通组道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则是积极回应民众呼声。通组道路不纳入公路范畴,但随着海宁市城乡一体化水平的快速发展和农村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通组道路的使用功能已接近于普通公路。由于海宁市通组道路建设时间早、建设标准偏低、部分道路被重车通行破坏等,路面存在断板、破碎、沉降等不同程度的病害,存在交通安全隐患,无法满足群众品质生活的提升。据调查,目前海宁全市通组道路总里程已达到2100公里,其中路面宽度2.5米的有1151公里,占比55%;3米的有487公里,占比23%。而目前部分农村居民通过私家车出行,路面需要拓宽到4米-5米才能满足通车会车的需要。因此,通组道路作为“我家门前那条路”受到群众的高度关注,基层呼声强烈,《通组道路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应运而生。
根据该政策,通组道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海宁市财政按建巡费的35%进行补助,路面宽度超过5米的部分不在市财政补助范围之内。根据计划,海宁市未来五年将再推动500公里的通组道路提升改造,确保“我家门口那条路”更好更宽畅。
□通讯员 胡月梅 姚岳强 记者 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