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浙江省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让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条例》,增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公路事业、全社会支持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了全方位的《条例》宣贯工作。
湖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条例》解读活动,邀请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春燕宣贯解读《条例》,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各中心、重点企业参加了学习。
湖州市交通综合执法队在市队网站刊发《条例》全文,方便执法人员和群众查阅。印制发放《条例》单行本或宣传册,深入社区街道、田间地头,走进公路沿线企业单位,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在收费站、公路服务区、超限检测站、执法中队、办公楼等主要场所,设置宣传咨询点、悬挂红底白字宣传横幅,广泛深入地宣传普及《条例》。
湖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结合志愿者普法活动,来到金泉社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志愿者带上《条例》宣传手册,为来往群众宣传《条例》制定后浙江省公路行业法规体系,解释制订《条例》的必要性,解读《条例》较《公路法》有所扩展和完善的内容,现场回答群众问题,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最后在“认真贯彻《浙江省公路条例》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横幅上郑重签名,承诺认真贯彻《条例》精神,为公路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利用星期一夜校,向路政队员解读《条例》,并开展《条例》专项内容考试,从而推动全局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利用局“长路芬芳”志愿服务队开展《条例》宣贯活动,8月19日通过“文化点餐——送法下乡”前往郑家村摆摊设点,向村民宣传《条例》。
通过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地开展学习贯彻活动,湖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共计发放《条例》单行本及宣传手册25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组织各类培训10场次、培训人员1200人次、进村入企宣传200余户、使用600余块电子屏幕进行滚动宣传,增强了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张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