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交通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总体安排,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会同各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站、执法队)、义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和舟山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服务中心于日前启动了2021年上半年交通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检查范围覆盖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瓯江北口大桥工程等18个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等4个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和新建金华至宁波铁路等3个地方铁路项目。
本次综合检查重点检查各项目钢筋加工、预应力梁板施工、隧道机械化施工成套设备等关键环节的质量管理,《桥梁后张法预应力施工规范》《落后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执行情况,施工驻地设置、特种设备、高边坡、隧道作业、现浇桥梁、边通车边施工和跨线(公路、航道等)桥梁施工等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以及“坚守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扫黑除恶行动开展情况。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要求,持续推动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柔性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告知承诺,提高现场执法水平和现场化解矛盾的能力。
据悉,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采用“面对面加视频”的形式召开反馈会,向各参建单位反馈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提出整改要求及建议。
目前,该中心已形成综合检查的长效机制,并将持续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通过约谈、处罚、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参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教育、督促和惩处力度,提高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和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在整改和解决问题中不断提高在建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推进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护航。
□顾森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