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近日,丽水市出台市级《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这也标志着丽水农村公路“路长制”要升级啦!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五个部分,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加快完善市、县组织体系,有效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职责,建立健全研究协调、工作巡查、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深入推行“路长制”,构建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
《指导意见》印发后,将进一步提升丽水市农村公路综合治理效能,压实农村公路管养主体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助力“四好农村路”建设。下一步,丽水市交通运输部门将继续做好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通讯员 陈力豪 厉俊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