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5月21日,记者从龙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获悉,从本月13日起,该队启动全县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暨“利剑1号”行动,以引导、督促该县未备案的汽修企业进行整改。
“机动车维修经营由许可改为备案,是交通运输部门深入推进机动车维修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目前,龙游县区域范围内共有上百家维修企业,其中有17家一类、二类、三类维修企业已完成备案。”该队相关负责人说道。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首周,执法人员根据龙游县公航运中心提供的名单,对该县范围内的83家汽修企业进行实地调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4人次、执法车辆24辆次,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78份。整改的内容为以下几个方面:技术人员、场地面积等条件不符合地标和国标要求;实际场所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不符等。
“未备案的企业或者个人需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进行备案登记,或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准备申请备案资料进行网上备案。”龙游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补充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对不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手续的企业或者个人,县交通运输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处以罚款。”
□记者 陈保罗 通讯员 章宏 楼静安 郑晓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