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浙江交通集团金华管理中心协同金华市新狮街道派出所,查获了一起假冒绿农车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案件。司机康某被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交通运输部明确规定车辆行驶证注明“仅可运送不可拆解物体”的低平板半挂车,不符合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康某明知其驾驶的豫P牌照货车行驶证上印有“仅可运送不可拆解物体”,但为了享受高速公路绿通政策,康某通过伪造证件,多次在杭金衢高速公路金华、望道、常山西等收费站申报绿通要求免费,铤而走险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经查,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康某通过上述方式,共计偷逃高速通行费28.4319万元。
下一步,浙江交通集团金华管理中心将严格贯彻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行为,全面净化高速公路的运营秩序。
□通讯员 汪啸天 张笑 李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