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因未按规定对托运人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温州乐清柳市某物流公司被依法处以罚款,这是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对交通运输物流行业开出的第一张“反恐罚单”。
乐清市交通运输柳市行政执法队在开展辖区物流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柳市某物流公司涉嫌未实行客户身份、运输物品查验登记制度。经查,该公司业务主管石某蒙在对编号为582667××××号乐清发往成都的托运单操作过程中,未按规定对托运人的身份信息进行登记,存在安全隐患。该物流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条规定,“铁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货运和邮政、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应当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执法人员以“未实行客户身份、运输物品查验登记制度”为案由予以立案查处。
执法人员现场告知相关的法律条款,要求经营者严格落实托运人身份信息查验和登记,对托运货物进行开包验视并登记验视结果。经执法人员宣传教育,该物流企业负责人深刻认识错误,对未按规定实名收寄、收寄验视的问题现场整改,保证严格落实三个“100%”制度(即100%实名登记、100%开箱验视、100%X光机安检),规范收寄操作流程。
鉴于涉案企业本年度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属违法程度减轻,执法人员予以减轻处罚。
截至目前,乐清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出动执法人员146人次,对该市物流企业开展全面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企业142家次,发现隐患17处,完成整改17处,处罚案件2起。
下一步,乐清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将以高压态势加强物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同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反恐宣传教育,不定时走进该市客货运企业、站场、码头等物流运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普法宣传。
□通讯员 郑剑佩 章娴 汤伟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