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执法通

湖州

强行冲卡 妨碍执法被拘留

导报讯 一辆小客车搭乘超员、强行冲卡、妨碍执法……经过交通执法、公安交警一个月调查,近日,这辆安徽籍“黑车”驾驶员和车主最终被行政拘留、罚款“双惩”。

这辆安徽籍小型普通客车高频往返浙江湖州织里至安徽宣城,涉嫌非法从事客运经营,存在安全隐患。湖州交通执法与高速交警立即启动联合布控,经双方调取该车行车轨迹,在G50申苏浙皖湖州高速口设置执法检查点位。

当该车行驶至布控点,执法人员提前预警,指示车辆安全停靠。驾驶员拒绝停车,强行冲卡,从ETC通道一路加速驶上高速。

因G50申苏浙皖高速公路皖向流量大,在高速安徽方向156公里处,车辆出现拥堵缓行,执法人员果断将该车拦截。但驾驶员不开车门车窗拒绝配合,执法人员多次警示,最终该车及乘客被安全押送至高速收费站。

“车上挤满人,有11名乘客,有些乘客安全带都没系,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车为9座小型普通客车,实际载客12人,已超员行驶,车辆所有人为驾驶员老板。驾驶员谎称是帮老板运送服装加工厂的员工返乡,并不收取运费。

乘客碍于与驾驶员是安徽同乡,一开始不配合调查,后在执法人员的耐心教育引导下,说出实情。他们搭乘该车从湖州织里到安徽宣城,到达目的地后通过微信支付运费60元/人。

在事实证据面前,驾驶员仍拒不承认,执法组依法暂扣车辆立案调查,同时将驾驶员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

在属地公安派出所调查的同时,湖州交通执法人员详细调取了该车三个月的行驶轨迹,一一核实车上乘客身份。在公安派出所的支持下,再次对驾驶员的手机微信、支付宝进行了调查取证,确认其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招揽乘客、非法从事客运经营。在证据面前,涉案车主和驾驶员承认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事实。湖州交通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第一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以“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对该车车主作出行政处罚;该车驾驶员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8天。

□记者 袁梦南 通讯员 郑亮

2024-03-07 湖州 6 6 交通旅游导报 content_435768.html 1 3 强行冲卡 妨碍执法被拘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