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舟山市新城甬东某汽修厂因涉嫌擅自改装机动车、违反相关法规,被舟山市新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处罚。
事件可追溯至4月6日,一辆白色本田轿车因擅自拆除原厂排气管,改装成带电子阀门的排气管被新城交警大队处罚,并责令恢复原厂状态。8天后,车主又到新城甬东该汽修厂花费100元再次进行改装。新城交警大队随即将维修厂违法线索移交新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
新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接到线索后迅速启动立案调查程序。调查确认,该汽修厂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构成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近日,当事人全额缴纳了罚款,案件正式结案。
□记者 江天 通讯员 余学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