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未经车主同意擅自增加维修项目,罚款!”近日,杭州市富阳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城区二中队快速处理一起汽车维修投诉案件。但执法并未止步于处罚——执法人员同步开展了普法指导,提供合规建议并详细解读“信用修复指南”。
9月上旬,城区二中队接到群众信访,反映某维修企业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未经托修方同意私自增加项目。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立即赴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企业在维修晋LE××××车辆时,原定仅更换仪表盘黑屏点火开关,实际却追加了“网关模块维修”,涉及金额1300余元,且未事先告知并征得车主同意。
调查显示,该公司本年度在浙江省内属首次出现此类违规。该行为仍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三)项,并参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机关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然而,案件处理并未“一罚了之”。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对企业规范制度建设、人员法律意识提升等环节予以指导,帮助企业明晰法律边界、完善接车流程。处罚决定书送达后,执法人员还专门就信用修复流程进行详细讲解,协助企业了解如何修复信用,减少对后续经营的可能影响。
“执法不是终点,而是规范经营的起点。”富阳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相关人员表示,“既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也要积极帮助企业避免再犯,这正是我们推行‘执法+服务’模式的初衷。”
□通讯员 邵锋 记者 崔义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