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01版:今日平湖报

不断提高土地 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我市出台工业有机更新产权置换新政

■记者 林旭东

本报讯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土地要素的保障,集约节约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对于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日,我市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的决策部署,推出《关于工业有机更新产权置换的指导意见》,以政策的形式规范我市工业有机更新房屋产权置换。

工业有机更新是指在符合平湖市工业平台整合规划的前提下,由镇街道(开发区)或非关联第三方通过空间置换、开发再利用等方式对存量工业地块(厂房)进行优化布局和改造提升,其主要目的是安置优质存量产能,优化配置空间资源,保障工业发展的空间阵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的推出是对‘腾笼换鸟’的补充和延伸,在加快土地腾退的同时鼓励企业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入驻园区,满足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市经信局产业发展科科长朱超越说。

明确了工业有机更新的适用范围,即具有合法土地或房产权属来源,自愿选择产权置换或产权置换结合货币补偿的工业企业法人或个人。政策规定了产权自持并自主生产经营形式、产权自持但委托园区统一经营形式这两种不同产权置换形式下的适用对象。并在产权置换面上,按照置换形式及对象的不同给予不同的标准,产权自持并自主生产经营的按企业近三年平均产出水平计算,每100万元年税收或2000万元年产值最多置换4000平方米厂房。产权自持但委托园区统一经营的按合法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减量折算,置换公式为产权置换建筑面积=置换系数×(合法土地面积+合法建筑面积),置换系数应不大于0.25,具体由各镇街道根据有机更新地块的原规划设计条件、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自行研究确定。

产权置换面积(含公摊面积)价格,则按指导价结算。以按幢或按层的方式计算,拟置换后的超出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剩余面积不予置换;以按幢或按层的方式计算,拟置换后的补足面积占总拟置换面积比例在10%以内的,补足后按整幢或整层进行置换,补足部分按照市场价结算。在置换时,镇街道根据本地工业园区有机更新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产权置换方案,方案中需明确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和其他奖励标准。

工业有机更新产权置换打开了企业入园的新通道,是推进低效建设用地二次开发的重要手段,对于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创造更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用好‘腾笼换鸟’现场整治会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广度,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用足政策,吸引更多企业进行产权置换,有效推进政策落地实施。”朱超越说。

本意见已从今年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2月8日。

2024-02-22 我市出台工业有机更新产权置换新政 5 5 嘉兴日报平湖版 content_431619.html 1 3 不断提高土地 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