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声响起,在独山港生态警务联勤工作站,一起涉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正式开始。该案由市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开庭审理,市法院院长杨朝辉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定良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市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王某犯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1个月;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判决两人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25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市法院选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将典型案例带到群众身边。通过巡回审判,让环境保护案例“活”起来,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本次巡回审判活动,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媒体记者、当地村民等旁听了案件庭审。
旁听群众徐女士表示,巡回审判庄重中不失新颖,让老百姓近距离感受司法力量,深刻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市政协委员周敏丽对此次巡回审判也表示充分肯定,认为这是一堂非常精彩的普法公开课,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
庭审结束后,平湖、上海金山两地公检法部门还举行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刑事司法协同”座谈会,进一步强化两地在打击环境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相关工作方面的协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