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个人进境物品享降税利好 贵重首饰、高档手表税率下降10%
昨天,记者从金华海关兰溪联络处了解到,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18年第140号公告,从11月1日起,个人邮递和携带进境的烟、酒、高档化妆品等22类物品将享受进境降税利好,兰溪的消费者也同步享受减税利好。
据了解,进境税率降低后,税率主要分为三档:第一档税率为15%(为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合计总税率),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原30%调低为25%;第三档税率由原60%调低为50%。
此次纳入降税的商品中,烟、酒、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60%降低到50%,降幅最大;运动用品、纺织品及其他电器用品、自行车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30%降低到25%;奶粉等母婴用品维持15%不变。同时,新增药品类目税率为15%,其中抗癌药品税率按3%(抗癌药品不涉及消费税,增值税为3%,关税为零)征收,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便民惠民意愿。
以电饭煲为例,如申报价格为1000元,按照原第二档税率需缴纳税款300元,享受降税5%后,只需缴纳250元;对于旅客携带进境较为常见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万元及以上的手表),按照原税率至少需缴纳税款6000元,享受降税10%后,即可节省税款1000元。
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我国主动扩大开放、推进世界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的重大举措。据悉,我国已于今年5月1日降低了药品关税,7月1日降低了汽车及其零部件、部分日用消费品关税。 记者 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