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补领婚姻登记证全省通办
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等暂不实行省内跨区域办理
记者 叶旭萍
导报讯 昨天,记者从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获悉,近日,省民政厅出台《浙江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我省将实现内地居民补领婚姻登记证全省通办。这也意味着,今后,我省内地居民补领结婚证或离婚证,不需要再跑回省内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就近在省内任何一家婚姻登记处就可申请。
据窗口工作人员介绍,符合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条件的,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实现省内跨区域办理: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内地居民;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在本省或另一方常住户口在本省的现役军人;双方目前常住户口均不在本省的内地居民,原婚姻登记在本省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补领婚姻证时所需档案在省内异地的如何获取?工作人员表示,在补领婚姻登记证时,若所需原始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在省内异地的,也可事先通过“浙江档案服务网”(网址:http://www.zjdafw.gov.cn/)或就近档案馆或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异地查档”,不必再回原登记机关所在地查询档案,减少来回奔波。
据了解,申请在我省网上预约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发结婚证、补发离婚证的当事人,可提前2~30日登录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网址:http://jhyy.zjmz.gov.cn/)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婚姻登记预约。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涉外国人、涉港澳台居民、华侨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均不实行省内跨区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