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党史专版

开展“揭批查”运动

“揭批查”运动

1976年12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国发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以此为标志,全党全国掀起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此后,中共中央又于1977年3月6日和9月23日,发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二)》和《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三)》,打响了“揭批查”运动的“三大战役”。在以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揭露王、张、江、姚结成“四人帮”进行反党乱军、篡夺党和国家最高领导权的阴谋活动的基础上,从阶级根源和历史根据揭露“四人帮”妄图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面目和历史问题,批判了“四人帮”的反革命理论,初步分清了被他们搞乱的理论是非、思想是非和政策是非。

深受“四人帮”破坏的浙江省,在中央部署第一个战役前,就开始了揭批“四人帮”的斗争。1976年10月19日,中共浙江省委召开省市机关和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中共中央打招呼会议精神(1976年10月7日至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分批召开中央党、政、军机关,各省、市、自治区、各大军区负责人参加的打招呼会议,通报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11月2日,省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全面部署全省的揭批“四人帮”斗争。此后,中共遂昌县委根据丽水地委的部署,召开一系列会议,迅速传达贯彻中央打招呼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向全党全国发出《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的文件,并举行大规模的庆祝粉碎“四人帮”胜利的活动,组织声讨“四人帮”的罪行,形成揭批“四人帮”斗争的良好开端。

12月,为了切实加强对“揭批查”运动的领导,县委成立“揭批查”运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个系统及重点单位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同时,县委责成县公安局把在“批林批孔”期间释放的、在“文革”期间的杀人犯钟亨寿等7人迅速逮捕归案。报请丽水地委批准,停止县“工代会”“贫代会”“红代会”的活动,扫清“揭批查”运动的障碍。从此,县“三代会”退出历史舞台。

接着,县委召开扩大会议,松阳区域县委委员、区社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揭批“四人帮”的帮派在当地所犯的罪行:背着党委私整和翻印材料,把矛头直指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拉帮结派,分裂干部群众,破坏党的领导;层层“揪”所谓代理人,处处抓“走资派”,妄图打倒一大批各级干部,搞垮各级党组织;破坏“农业学大寨”和“工业学大庆”运动。会上,县委就贯彻中共中央揭批“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和反革命罪行第一战役作了部署,要求抓好学习,把广大干部、群众充分发动起来;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四人帮”搞修正主义、搞分裂、搞阴谋诡计、妄图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简称“三搞一篡”)这个要害,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深揭深批,彻底消除“四人帮”的毒害和影响。要认真做好清查工作,彻底查清同“四人帮”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在斗争中,放手发动群众,要认真执行党的政策,牢牢掌握斗争大方向;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抓革命、促生产,把工农业生产搞上去。

会后,松阳区域各级党组织及时、认真地贯彻县委扩大会议精神,农村以公社为单位召开基层党员干部会议进行传达、贯彻;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传达、贯彻,然后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传达、贯彻。

1977年1月,松阳区域的党员、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参加县委召开的万人大会,会议继续揭批“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的罪行。会后,境内各地联系所在单位的实际开展揭批“四人帮”罪行的活动。

“揭批查”的方法是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联系当地造反派与篡党夺权有关人和事,采取发动群众揭发检举和专题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一方面层层发动办学习班,让群众揭发问题,让有牵连的人交代问题;另一方面集中梳理通过揭发掌握的材料,进行查证核实。通过对所在单位、帮派体系的骨干分子从现行到历史、从政治到经济进行较为系统的清查和批判,初步查明境内区、社及厂矿、企事业、中小学校帮派体系骨干分子。之后,各级党组织把当地帮派体系头目报请上级批准,采取交给群众点名批判、停职交代、进行隔离审查、住读等必要措施。

“文化大革命”期间,“四人帮”自上而下建立了一个有纲领、有路线、有组织的帮派体系。松遂两地少数造反派头目一度组成了一个与县委分庭抗礼的地下指挥中心,上通“四人帮”在浙江的秘密联络点,下联区、社(镇)和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帮派体系。他们“认帮不认党”“要帮不要党”,肆意践踏党章党纪、破坏党的领导,与中央、省委和各级党组织相对抗,妄图篡夺县委和各级党政领导权。粉碎“四人帮”后,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成为揭批“四人帮”运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摧毁帮派势力、重建松阳经济、社会正常秩序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

粉碎“四人帮”后,按照党中央部署,浙江省的干部审查工作,主要开展清查“四人帮”在浙江的帮派体系,追随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和犯了严重错误的人的工作。1977年3月26日至4月4日,省委召开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党委要彻底查清同“四人帮”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彻底打烂“四人帮”的帮派体系,坚决打击在“四人帮”庇护下作恶多端的坏人。

松阳区域的各级党组织根据县委的安排,立即传达中央文件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召开各种大小批判会,深入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面目及其罪恶历史;并联系实际,揭发批判当地帮派骨干分子的罪行,清查与“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看清了林彪、“四人帮”以及帮派体系篡党夺权、祸国殃民的丑恶面貌,更加坚定了把“揭批查”运动进行到底的决心。

5月,省、地委对县委领导班子作了调整。新的领导班子组成后,抽出5名常委负责抓全县“揭批查”运动,清查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教育、挽救一些犯过错误的干部,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

6月,县委召开松阳区域的西屏、古市和遂昌区域城关三个镇的城镇工作会议,参加会议有三个镇所属的大队党支部书记,城镇居委会负责人以上的干部。会议回顾了前段揭批“四人帮”的情况,部署今后的任务,并抽调15名干部组成3个城镇工作组进驻西屏、古市、城关三个镇,各配备得力的组长。工作组按照县委部署,层层放手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的罪行。

6月22日至7月7日,松阳区域的区、社干部、“农业学大寨”工作队队员参加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会上再次揭批“四人帮”及其在浙江的代理人,并对学习、检举、揭发、批判、清查进行全面部署。会议期间,司法机关召开公判大会,公判一批大案、要案。对罪恶严重、民愤很大的现行反革命分子、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巡回批斗。7月10日,县委组织2000多人“双夏”工作队,深入松古平原各社队,发动干部、群众投入揭批“四人帮”及其帮派分子罪行活动,推动“双夏”工作,夺取全年粮食丰收。

1977年8月,中共十一大政治报告明确了清查工作的领导和步骤,通过清查“四人帮”的帮派体系,连带清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问题,使揭批“四人帮”运动继续深入。县委按照省、地委的部署,在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中,着手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9月,中央下达《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三)》,重点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理论。县委部署揭批“四人帮”罪行时,同时联系揭批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松阳区域广大干部群众对林彪、“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在十年动乱中疯狂推行反革命路线,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进行残酷的人身迫害和政治诬陷的罪行进行大揭发、大批判,控诉帮派体系栽赃陷害、制造冤假错案、制造重大打砸抢事件和大搞刑讯逼供的法西斯暴行。在揭发、批判的基础上,清查重大打砸抢事件的制造者、为首者、指挥者和打人致死致残的凶手,进一步从思想上、理论上肃清林彪、“四人帮”反革命路线的流毒和影响,从政治上、组织上摧毁帮派体系,分清路线是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政治觉悟。

在“揭批查”运动中,松阳区域各级党组织按照县委部署,普遍举办了各种形式的学习班,帮助那些跟着林彪、“四人帮”及其帮派体系犯错误的同志讲清问题。遂昌县委在1977年底和1978年初,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分两批举办学习班,全县有100多人参加。“批帮”小组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做好犯错误同志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他们提高认识,讲清问题。通过学习,绝大多数犯错误的同志,讲清自己的问题,放下思想包袱,参与揭发批判林彪、“四人帮”的罪行,与帮派体系划清界线,获得及时解脱;对犯有严重错误的人,经过批评教育,改正错误,转变较好且取得群众谅解的,一般也免于处分;对于一般的帮派活动分子,经过彻底揭发,能交待问题,真诚认错的,都给予改造的机会。

为了认真执行党的政策,正确区分、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清查与林彪、“四人帮”在浙江帮派有牵连的人和事的基础上,县委成立定性定案甄别领导小组,在县委集体领导下,由一名副书记分管和一名常委主管定性定案工作。松阳区域各区、公社、企事业单位也相继抽调专门力量,对揭露出来的人和事进行查证。县甄别定案领导小组除调查一些与林彪、“四人帮”及浙江帮派有牵连的重大事件和专案外,还负责严格审查其他定性处理对象的罪行或错误事实、证据和手续、定性和处理意见,把好材料关、定性关、处理关。然后,按照党的政策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手续完备,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的原则,对应该处理的分别作出处理。

通过两年多“揭批查”运动,基本查清与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摧毁林彪、“四人帮”苦心经营,横行十年,给广大干部群众带来深重灾难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全县(含松遂两地,下同)清查出同林彪、“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活动有牵连的对象共有343名,其中重点清查对象98名,讲清楚对象60名;并对重大打砸抢事件制造者、指挥者和致人伤残、打死人命的主要凶手进行清查。同时查清在“四人帮”横行时,松遂两地所发生的“反潮流”“释放杀人犯”“双突”“板桥双逼事件”以及发生在1968年10月的“十·一九”事件等16起重大事件。从而查清问题,分清路线、是非,为定性处理和善始善终完成“揭批查”运动奠定基础。

在“揭批查”的基础上,县委严格按照中央文件所规定的政策界线以及中央和省、地委有关定性定案的指示精神,坚持“严肃谨慎,区别对待”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根据清查对象罪错大小、情节和后果的轻重、态度的好坏分别作出处理。对那些罪行重、民愤大、态度恶劣的帮派骨干反革命、杀人犯、打砸抢者,坚决依法制裁,钟亨寿等一批罪行严重的骨干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对于犯过错误的大多数同志,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只要讲清楚问题,一般不予处理,并多做转化工作,教育启发他们,以分清思想和路线是非。在此基础上,还及时为他们落实了工作。

1980年上半年,定性定案工作基本结束;到10月止,全县受党纪、政纪处分172人,免于处分或不予处分的共171人。通过严肃谨慎的定性处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党规党法,巩固揭批林彪、“四人帮”运动的胜利成果,打击帮派势力,教育群众,挽救一批犯错误的同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为党工作着重点的战略转移营造了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徐彩德、洪关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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