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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左”的错误影响下,接连不断的政治运动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成为一个极其沉重的政治包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中央到地方,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逐步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的工作。

一、平反冤假错案

平反冤假错案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议题之一。全会认真讨论“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以及“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提出必须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妥善解决这些事件和问题。1979年1月召开的省委六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要抓好平反和落实干部政策工作,并先后对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冤假错案进行平反。2月,中共丽水地委召开全区落实干部政策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和研究进一步解放思想、平反冤假错案,加快落实干部政策进度等内容。

根据中央、省地委的有关指示,时遂昌县委在1978年冬开始的初步平反冤假错案的基础上,进行较全面的平反冤假错案,较好地落实干部政策。

在给“右派”摘帽方面,继续做好“右派”摘帽的查漏和善终工作。到1978年底,按照政策,经过复查核实,松阳区域纠正错划右派分子58人。给“右派”摘帽人员安置工作,对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直接办理退休手续;给平反前已故的人员补发抚恤金、丧葬费;对受其株连随迁的农业户口家属,按有关政策给予“农转非”。

在平反冤假错案方面,中共遂昌县委于1979年2月召开第二次平反昭雪大会,为原中共遂昌县委领导唐蓬仙、孙怀远、叶樟旺、薛万祥等平反,宣布中共遂昌县委对“八三条”“十·一九事件”等重大事件的平反决定;宣布撤销1976年“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所作出的错误决定和有关文件。县人武部党委宣布撤销“支左工作检讨”的决定,同时对历史上遗留的所谓1970年“一打三反”运动所株连的同志进行彻底平反、恢复名誉及待遇。坚决推倒林彪、江青及其帮派体系在上述重大事件中所炮制的一切诬陷不实之词,为受迫害的同志平反昭雪。3月,县委纠正松阳境内1975年6月错误处理的“蒋高森反动小集团案”,在西屏剧院召开平反大会。对错判的7人予以宣布平反,恢复名誉;对受此案株连的干部群众均予以平反。

第二次平反昭雪大会后,县委落实政策办公室加强力量,县公安局抽调4名干部,建立冤假错案复查办公室,1979年至1981年对“文化大革命”前、中、后的案件进行清理复查。经过复查,涉及松阳境内案件平反纠正34件34人。其中“文化大革命”前13件13人,“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后共21件21人。同时,配合法院和有关部门,对已判和未判的反革命集团案件进行复查,平反纠正松阳区域集团案件4起,涉及50余人。

1982年1月,恢复松阳县后,县公安局抽调干部建立专门班子,对解放以来经办的有申诉、有反映、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复查。至1987年12月止,共复查拘捕、劳改、戴帽三类案件61件,涉及61人。其中,平反纠正43件43人,占复查总数的70.5%;维持原结论18件18人。这61件案件中,属“文化大革命”前的历史老案30件30人,其中平反纠错的20件20人、维持原结论的10件10人;属“文化大革命”中和“文化大革命”后处理的31件31人,其中平反纠正的23件23人、维持原结论8件8人。

1982年以来,松阳县委纪委根据中央批准的《全国第五次“两案”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精神,进一步审查复议与林彪、江青“两案”有牵连的党员、干部。全县原来“两案”定性处理时,给予党纪处分40人,经复议,免于处分7人,除名3人,仍给予党纪处分30人。

与此同时,按照中共中央〔1982〕42号文件、中组部〔1984〕13号文件和省委〔1985〕43号文件关于处理地下党历史遗留问题的一系列政策,中共松阳县委于1984年冬至1986年1月完成对解放前中共松阳地下党组织的复查工作,21人恢复党籍,1人被追认革命烈士。同时,县委还做好对农村“三老”人员的经济补助工作。

全面开展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对于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推动四化建设都起了重要作用。

二、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1978年8月,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邓小平关于“教育战线的拨乱反正问题”的指示。10月,中央组织部分批召开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座谈会,并发出《关于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几点意见》,指出在现有知识分子中,好的和比较好的是绝大多数。他们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对知识分子“团结、教育、改造”的方针已经过时;要继续做好复查和平反、昭雪冤假错案的工作;对知识分子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使他们有职有权有责;努力改善知识分子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科学理论问题上,允许不同观点和不同学派的争辩。

中共遂昌县委认真贯彻省委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肯定新中国成立后全县教育事业的成就和全县广大知识分子所作出的重大贡献。在县委领导下,松阳区域各级党组织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首先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平反冤假错案、复查改正错划的“右派”案件,全面平反“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复查处理历史积案。其次,随着各级、各校教育工会的恢复和重建,广大知识分子作为工人阶级一员的政治地位进一步明确,一些优秀教师被选拔为学校负责人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第三,党和政府努力提高教师的经济待遇。1979年11月,中小学教师开始实行班主任津贴。1981年,教职工普调工资。1982年,为解决部分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偏低问题,根据工龄和学历情况,全县有724名教职工增资。

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尊师重教的风气逐步得到恢复,教师的社会地位有了较大提高,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与此同时,在县委领导下,松阳区域文卫系统也开展拨乱反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工作。平反冤假错案,落实错划右派的改正工作,为他们恢复名誉。对业务基础好,优秀的知识分子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在松阳区域,1979年12月,地区卫生局批准5名医师为境内首批主治医师。松阳区中心医院医师程凤娣被授予省劳动模范。党和政府不但注意改善文卫战线知识分子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而且努力提高文卫战线知识分子的经济待遇。

松阳区域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教育、卫生、文化、科技等各级党组织敞开大门,满腔热情地培养、吸收知识分子入党。1981年,松阳区域仅教育系统的共产党员就有133名。

三、 落实统一战线政策

在落实有关统战政策方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遂昌县委继续加强统一战线工作。1979年10月始,县委宣传部负责统一战线工作;1981年12月,恢复县委统战部。1982年3月,县政府设立台湾同胞接待办公室(简称“对台办”),以加强对台湾工作。

在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方面。1979年8月,丽水地区成立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松阳的解放是民国松阳县长祝更生率部起义促成的。松阳境内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的102人颁发起义投诚证书,落实有关政策。

1980年3月,县委对全县工商业者进行甄别。从松阳区域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等5人,恢复其劳动者身份,落实有关政策。

为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松阳区域于1980年4月在西屏、古市、南州、玉岩、枫岭根等地恢复基督教活动。同时归还被占用的西屏、古市等耶稣教堂2处,建筑面积1880多平方米,及原西差会(耶稣教下属一种宣教组织)附屋和果菜园地共1500多平方米。

1981年9月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落实居住在祖国大陆的台湾同胞政策的指示》精神。松阳区域落实79户台胞台属相关政策,共86件。其中纠错25件,改办退休8人,转户粮15人;落实地产21件、房产48户158间,清退“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查处的物资。另外,妥善安置60年代初精简下放的归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5人;纠正侨眷的历史遗案3件及受错案株连下放的家属户粮关系;收回因海外关系被精简下放户粮关系1件;退还“文化大革命”中被挤占的侨眷私房2户,计175.6平方米;妥善解决“文化大革命”中侨眷被抄查的物资。

在落实民族政策方面。松阳区域少数民族中畲族人数最多,主要分布在板桥、裕溪、靖居、雅溪和大东坝等乡的18个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畲族人民享受到民族平等和当家作主的权利。松阳境内4名畲民被推选为遂昌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79年4月,1名畲族干部被提拔为靖居公社革委会主任。1980年4月,又一名畲族干部被提拔为中共靖居区委副书记、靖居区公所副区长。除了政治地位提高外,县委对少数民族采取各种照顾和优惠政策,团结和帮助少数民族,改善生活设施,发展经济。1980年6月,省、县两级民族部门拨款14300元,资助境内雅溪公社岭下、塔背等畲族村建造扬水站。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执行,使畲族人民走上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道路。

四、 给“四类分子”摘帽

中共中央于1979年1月下发《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紧接着,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省给“四类分子”摘帽工作。丽水地区公安局迅速行动,组织工作组分别到青田、丽水两地搞试点,后来又组织检查组到全区各地进行检查督促。1979年初,遂昌县委从党内到党外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决定》,并组织开展对“四类分子”的评审工作。4月,松阳区域对2441名“四类分子”进行评审。经基层群众评议,区社审查、县革委会批准,给予1810名“四类分子”摘去帽子,纠正错误“戴帽”27人,继续戴帽604人。同时,对地主、富农子女家庭出身一律改为社员;对摘去地、富、反、坏帽子和地、富子女改订成份的人员,在公社和生产大队范围内张榜公布。至1983年11月,松阳县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给现有四类分子一律摘掉帽子的决定》,对尚留的604名“四类分子”全部摘去帽子。通过这项工作,极大地调动摘帽“四类分子”及其家属、亲属的建设社会主义积极性。

五、 落实精简下放、知识青年回城就业政策

在处理精简下放遗留问题方面,浙江省人民政府于1980年底下发《关于处理精简下放遗留问题》的文件,主要是处理和落实1962年精简下放遗留问题。1981年1月,丽水行署统一部署,全区各县开始处理精简下放遗留问题,对1960年至1962年精简下放职工回农村的恢复非农业户口,给老职工经济补助。为了贯彻执行省政府的文件精神,遂昌县革委会于1981年1月建立“处理精简下放遗留问题办公室”,具体落实精简下放遗留问题的工作。1981年春节过后,县委召开县机关各单位领导和各区社长以及各粮管所、派出所长会议,专门学习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精简下放文件精神。会议研究1961年1月1日至1962年12月31日精减下放“四种人”(一是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干部和职工;二是没有参加过土改的世居居民;三是统战对象;四是甲级以上伤残军人)的粮户落实“农转非”问题。

1982年8月,松阳、遂昌两县处理精简下放遗留问题工作结束。两县符合政策收回下放人员和他们子女户粮关系共计2188户,3385人;还有501人,本人同意由国家收回城镇居民户口户粮关系,由单位予以定额经济补助。通过这次“农转非”落实政策,为精简下放人员解决了后顾之忧。

在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就业方面,松阳区域从1965年5月首批知青下乡到1978年先后有9批,包括杭州、绍兴等地知识青年324人共计2861人(其中女性1660人),插队安置在松阳区域5个区、22个公社的各生产大队和2个林场及鱼种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早在1971年,全县(含松阳)知识青年就开始分批回城安置就业。第一批安置在工业、商业部门工作。此后,每年按劳动计划指标,选调一部分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安置就业。从1979年始,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本着“国家关心,负责到底”的精神,广开就业门路,进行统筹安排。先后通过招工、顶替、升学、参军、兴办第三产业等途径,至1981年7月,全县(含松阳)共安置知识青年2132人。在安置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已同农村社员结婚的女性知识青年,安置就业后可随带一名15周岁以下子女“农转非”;并对333个男性知识青年的子女给予办理“农转非”。1982年至1985年,松阳县共办理367名知青子女“农转非”的粮户关系。1990年底,知青安置结束。安置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回城就业,解决了诸多社会问题。

进入改革开放阶段后,县委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理顺了各种社会关系,有效地消除了“文化大革命”造成的消极后果,进一步增强了党和人民的团结,极大地调动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对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徐彩德、洪关旺整理)

2021-07-22 21 21 新松阳 content_139163.html 1 3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