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在我市连续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丽水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所需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原件;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3.缴存人银行结算账户原件;
4.缴存人填写的《丽水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签订的《丽水市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定期借记业务办理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一式三份)。
三、咨询电话咨询热线:0578-8680863。
四、办理地址
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