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

松阳县人民政府通告

〔2022〕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 室关于组织开展“9·18”防空警报试鸣的通知》(浙人防传〔2022〕13号)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精神,为保持人防警报系统的灵敏有效,增强市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决定于2022年9月18日在县城城区、古市镇、大东坝镇范围内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空袭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试鸣时间定于2022年9月18日10:00-10:23。其中10:00-10:03为预先警报;10:10-10:13为空袭警报;10:20-10:23为空袭解除警报。

三、试鸣形式

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利用县城城区、古市镇、大东坝镇所在地的警报设备进行试鸣。

特此通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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