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民生

本周末交管业务暂停办理

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减分券”4月24日后停用

▢ 全媒体记者 王佳丽

通讯员 龚丹莉

本报讯 根据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通知要求,我市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及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于4月2日20时至4月7日9时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各项公安交通管理业务将暂停办理。

据了解,自4月2日20时至4月7日9时,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jha.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暂停对外服务,通过微信、“支付宝”“浙里办”等第三方平台的交通违法处理、金华交警微信公众号“e键办”、义乌交警等网上业务暂停。4月3日至4月7日9时,全市机动车检测站暂停对外服务。4月3日12时至4月7日9时,全市各公安交管业务窗口、4S店车辆登记服务站等窗口暂停对外服务。

需要在此期间进行机动车登记以及交通违法处理、相关信息变更等交管业务的人员请提前做好安排,及时调整登记、违法处理及信息变更时间;驾驶证、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等证件有效期临近的人员请提前进行换证;检验周期即将到期的机动车请提前进行检验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以免影响正常出行。疫情防控期间,驾驶人考试业务及满分学习等业务继续停止办理,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全省其他地区将在4月10日至5月25日的周五、周六、周日(具体时间以其他地市交警部门的通告为准)进行系统升级,届时我市的相关业务也将停办。

此外,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做好接受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改革措施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5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规范(试行)》,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且符合记分减免条件的,要在机动车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减免,不得用于减免尚未发生的交通违法记分分值。

因上级政策法规调整,我市“e键办”平台原学习减分功能的减分规则与即将实施的规则不相一致,为使新旧减分政策平稳过渡,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2020年3月31日起停止原“e键办”减分学习功能的使用,停止发放“减分券”。

对已申领的“减分券”,请驾驶人务必于2020年4月24日24时前兑现使用,否则,逾期未使用的“减分券”将予以作废。大家可以登录金华交警微信公众号“e键办”平台的违法查询及处理模块使用。

2020-04-03 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减分券”4月24日后停用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14502.html 1 3 本周末交管业务暂停办理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