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民生

图方便乱抛垃圾 不整改依规受罚

▢ 通讯员 虞旺趣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市执法局苏溪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苏溪镇兴苏路与教工路岔口有人从楼上往下扔建筑垃圾,存在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只见三楼窗户边,有一男子正将几个防盗窗往下扔,而一楼地面上已散落有近30平方米的轻质砖块、水泥块、木板等建筑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立案调查。

经了解,该处正准备筹建宾馆,装修改造过程中产生了大量废弃建筑垃圾。为贪图方便,省去来回运送的麻烦,装修工李某直接将装修垃圾从楼上抛下。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执法队员责令李某立即停止向外抛撒建筑垃圾行为,并及时清理堆放的建筑垃圾。李某口头表示改正,事后仍多次抛撒建筑垃圾。

根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公民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撒物品,若有违反,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鉴于李某抛撒建筑垃圾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其将面临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05-14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29081.html 1 3 图方便乱抛垃圾 不整改依规受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