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村(居、社区)、镇(街)调查上报,市慈善总会初审,拟将张有义等151人为市慈善总会第二季度救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15日至2020年5月17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慈善总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本期慈善救助资金来源于浙江中国小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捐赠。血液病救助资金来源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带*者为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关爱困难群众“暖心行动”项目救助对象)
联系单位:义乌市慈善总会 联系地址:香山路389号11楼 举报电话:0579-8541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