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江东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店专项检查

▢ 全媒体记者 王 婷

通讯员 金虹亮 陈淑青

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及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对此,6月9日,江东市场监管所组织人员对电动自行车经营店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每到一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店就仔细检查该店的经营资质以及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说明书、3C认证标识等相关情况,检查说明书是否与车况上记载的信息相一致,检查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头盔的相关情况。从检查的情况看,大部分经营店都依法经营,但也从中发现少数经营店在销售电动自行车头盔时存在缺少产品检测报告等不良现象,针对不同情况,检查人员及时指出并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务必要擦亮双眼,要仔细核查电动自行车说明书上的相关信息是否与车辆实况相一致,所售车辆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3C认证标识。如果所销售的头盔标志为摩托车头盔,则必须有3C认证标识。倘若为电动自行车头盔,则务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消费者切勿贪图便宜,盲目购买,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2020-06-15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30373.html 1 3 江东开展电动自行车经营店专项检查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