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我市出台商品有机肥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 全媒体记者 余依萍

本报讯 昨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结合“田间七日”技术服务活动,我市对商品有机肥推广办法进行修订调整,制定出台《义乌市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不仅扩大了补贴有机肥范围,供农户选择的补贴有机肥种类更多,同时大大减轻了农户用肥成本和资金压力,对需要购肥的农户是个利好消息。

《方案》同时明确,本项目推广应用的各类商品有机肥按唯一备案价格进行销售,扶持对象自行选择经备案的商品有机肥进行土壤培肥的,对所购肥料实行价格补贴,其中粮食作物中施用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00元,非粮食作物中施用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300元。

市农业农村相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规定补贴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不得用于水产养殖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例如,种植在永久基本农田上的葡萄、桃等水果不再享受补贴;供肥厂家不再局限于招投标,我市供肥企业由生产厂家自行申报备案确定(一年一备案),不再招投标;农户申购商品有机肥只需支付自负部分,补贴金额直接支付给第三方配送单位;补贴商品有机肥种类范围扩大,农户选购经备案的粉状、颗粒状商品有机肥、生物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等均可享受补助。

2020-08-06 11 11 义乌商报 content_32453.html 1 3 我市出台商品有机肥 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enpproperty-->